專職消防骨干人員將納入事業編制!
2018-04-28 14:16:18
一直以來,云南各級政府消防隊員都是以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工作,待遇保障低,人員流動性大?,F在,這一狀況將得到徹底改變。
2018年3月27日,云南省政府網站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逐步將有條件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依法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將骨干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隊伍運行經費和隊員工資、福利、保險等經費列入同級財政統一保障,全面提升全省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服務能力。
隊伍可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
該《意見》明確,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逐步實現城市、鄉鎮政府消防力量全覆蓋。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對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鄉鎮消防隊標準》,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的城市、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可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具體措施由各州、市公安消防部門會同同級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商制定,并報省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公安消防總隊備案。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人員可采用“事業編制+合同用工”方式進行招錄和管理,原則上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可為事業編制,其余人員采用合同用工方式納入各級財政予以保障。納入事業編制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取得國家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公開招聘并報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審查方可錄用。
對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的城市、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可在當地事業編制總量內核定2名左右事業編制,用于配備隊長及業務骨干。
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所需經費
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所需的業務經費、日常運行公用、人員和建設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隊伍日常運行公用經費,按照當地事業單位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執行,消防車運行維護費按照3萬元/輛·年標準執行。政府專職消防隊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按照國家和云南省有關政策規定核繳,單位繳納部分列入預算予以保障;因工受傷、致殘、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落實各項工傷待遇;符合烈士申報條件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進行評定。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屬各級政府管理,其人事、財務管理等由各級政府予以調配,具體可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要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對合同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什么是“政府專職消防隊伍”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是指除公安消防以外,由各級政府建立的專職消防隊伍。
近年來,云南各地積極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目前已建有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21支,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1133支,配備合同制消防隊員7442人,消防車1511輛,器材裝備1.4萬余件(套),在火災預防、救援和其他各類應急處置任務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機構屬性和隊員身份未明確,待遇保障低,人員流動性大,建設質量不高。
加強這支隊伍的建設,符合火災防控的需要,體現了滅火救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思路,也符合實際情況,能夠破解專業消防機構和火災救援力量不足的難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云政辦發〔2018〕17號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根據公安部等6部委《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5〕24號)、《云南省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4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十三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云政發〔2017〕14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是指除公安消防隊伍以外,由各級政府建立的專職消防隊伍。近年來,全省各地積極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目前已建有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21支,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1133支,配備合同制消防隊員7442人,消防車1511輛,器材裝備1.4萬余件(套),在火災預防、救援和其他各類應急處置任務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機構屬性和隊員身份未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