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次全國消防員考試通知
2018-05-26 21:27:49
按照國家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2018年鑒定工作計劃安排,定于2018年6月24日(周日)在全國開展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年度二次理論統考,各省按規定設置考點。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決定于6月24日(周日)在河南鄭州、漯河舉行此次全國理論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等級 建(構)筑物消防員(初級、中級、高級) 二、報名對象和條件 1、經過建(構)筑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的學員。 2、在以往建(構)筑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全國理論統考中未通過且未參加過補考的考生。 3、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 三、考試方法和標準 理論知識實行全國統考,閉卷考試,時間100分鐘,實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四、考試時間 建(構)筑物消防員(初級): 6月24日上午9:30—11:10;下午14:00—15:40 建(構)筑物消防員(中級、高級): 6月24日下午14:00—15:40 五、考試地點 鄭州考區考試地點: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河南省鄭州市花園路與東風路交叉口西北角(老汽車北站對面) 漯河考區考試地點:漯河醫專 六、準考證領取 1、經過建(構)筑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的學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或當天在考場領取準考證。 2、參加補考的人員考試當天在考場領取準考證,務必在報名時帶一張小二寸紅底照片。 七、注意事項 1、所有參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試工具(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2、缺考者以零分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考生遲到30分鐘以上不得入場。 4、以往的單科合格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的規定,全國職業統考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轉自: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